琶
琶
分类: 通用字
拼音: pá ba
部首: 王 部外笔画: 八画 总笔画: 十二画
繁部: 玉 部外笔画: 八画 总笔画: 十二画
笔顺: 一一丨一一一丨一フ丨一フ
仓颉: MGAU 四角号码: 11717 Unicode编号:U+7436 五笔86/98: GGCB
基本字义解释
● 琶pá ㄆㄚˊ
◎ 〔琵琶〕见“琵”。
英文翻译
guitar-like instrument
详细字义解释
◎ 琶 pá
(形声。《说文新附》:“琵琶也。”)——见“琵琶”( pípa)
康熙字典
【午集上】【玉字部】琶 ·康熙筆画:13 ·部外筆画:8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蒲巴切,音爬。琵琶。註詳上。 又【韻補】叶蒲波切,音婆。【白居易·小庭有月詩】菱角執笙簧,谷兒挾琵琶。紅綃信手舞,紫綃隨意歌。
说文解字
【卷十二】【琴部】琶
琵琶也。从珡巴聲。義當用枇杷。蒲巴切文二 新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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