誌
誌
简体: 志
分类: 生僻字
拼音: zhì
部首: 言 部外笔画: 七画 总笔画: 十四画
笔顺: 丶一一一丨フ一一丨一丶フ丶丶
仓颉: YRGP 四角号码: 04631 Unicode编号:U+8A8C 五笔86/98: YFNY
基本字义解释
● 誌zhì ㄓˋ
◎ 同“志”。
英文翻译
write down; record; magazine
康熙字典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誌 ·康熙筆画:14 ·部外筆画:7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職吏切,音志。【說文】記誌也。【唐書·褚亮傳】圖史一經目,輒誌于心。【南齊書·王慈傳】朝堂榜誌。【列子·楊朱篇】大古之事滅矣,孰誌之哉。【文中子·述史篇】制誌詔𠕁,則幾乎典誥矣。【註】誌,臣下誌君之善也。 又【正韻】支義切,音寘。義同。 又同志。【正字通】凡史傳記事之文曰誌。【周禮·春官】小史掌邦國之志。【註】志,謂記也。又【漢書】有十志,俱與誌同。 又【類篇】或作識。【論語】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痣。【史記·漢高祖紀】左股七十二黑子。【師古註】今中國通呼爲黶子,吳楚俗謂之誌。誌,記也。【南齊書·江祏傳】高宗胛上有赤誌。
考證:〔【論語】汝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。〕 謹照原文汝改女。
说文解字
【卷三】【言部】誌
記誌也。从言志聲。職吏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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