詮
詮
简体: 诠
分类: 生僻字
拼音: quán
部首: 言 部外笔画: 六画 总笔画: 十三画
笔顺: 丶一一一丨フ一ノ丶一一丨一
仓颉: YROMG 四角号码: 08614 Unicode编号:U+8A6E 五笔86/98: YWGG
基本字义解释
● 詮quán ㄑㄩㄢˊ
◎ 见“诠”。
英文翻译
explain, expound, comment on
康熙字典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詮 ·康熙筆画:13 ·部外筆画:6
【唐韻】此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逡緣切【正韻】且緣切,𠀤音銓。【說文】具也。【玉篇】治亂之體也。【廣韻】平也。【類篇】擇言也。又解喩也。【晉書·武陔傳】文帝數與詮論。【音義】謂具說事理也。【𨻰書·傅縡傳】言爲心使,心受言詮。【吳越春秋】惟夫子詮斯義也。【註】擇言也。【杜甫·秋日詠懷詩】衣褐向眞詮。 又【淮南子·詮言訓註】詮,就也。就萬物之指,以言其徵,事之所謂,道之所依也。 又【金史·選舉志】凡會試,詮讀官二員。
说文解字
【卷三】【言部】詮
具也。从言全聲。此緣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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