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
分类: 通用字、常用字
拼音: fán
部首: 几 部外笔画: 一画 总笔画: 三画
笔顺: ノフ丶
仓颉: HNI 四角号码: 77210 Unicode编号:U+51E1 五笔86/98: MYIWYI
基本字义解释
● 凡fán ㄈㄢˊ
◎ 平常的,不出奇的:平凡。凡庸。凡夫俗子。
◎ 指人世间(宗教或迷信的说法):凡尘。凡心。
◎ 所有的: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,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。凡是。
◎ 总共:全书凡二十八卷。
◎ 大概,要略:大凡。凡例。发凡(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)。
◎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“4”。
英文翻译
all, any, every; ordinary, common
详细字义解释
◎ 凡 fán
〈副词〉
(1) (象形。金文字形,象造器之模范形。①本义:铸造器物的模子。②引申义:凡是,表示概括)
(2) 凡是,一切
凡,皆也。——《广雅》
凡,数之总名也。——《三苍》
深察名号,凡者,独举其大事也。号凡而略,名目而详。——《春秋繁露》
凡有辜罪。——《书·微子》。郑注:“犹皆也。”
凡内女之有爵者。——《周礼·春官序》
凡所应有。——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
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。——明·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
凡永嘉山水,游历殆遍。——宋·沈括《梦溪笔谈》
(3) 又如:凡有(一切;所有);凡此(所有这些)
(4) 总共
计凡付终。——《管子·版法》
凡如是十许字。——宋·洪迈《容斋续笔》
轩凡四遭火。——明·归有光《项脊轩志》
凡六百一十六言。——唐·白居易《琵琶行(并序)》
(5) 又如:全书凡六卷,五十章;孙中山先生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;凡几(共计多少)
词性变化
◎ 凡 fán
〈形容词〉
(1) 平常;普通
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的仆妇,吃穿用度,已是不凡了。——《红楼梦》
尽众人凡士。——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
(2) 又如:平凡(平常;不稀奇);凡材(普通材料);凡常(普通,一般);凡费(平常的费用);凡等(普通人);凡浅(平凡浅陋)
(3) 平庸
巨是凡人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
(4) 又如:凡固(平庸鄙陋);凡品(平庸的人);凡曹(平庸之辈);凡恶(平庸低劣);凡短(才能平庸,见识短浅)
◎ 凡 fán
〈名词〉
(1) 纲要,概括之辞
请略举凡,而客自鉴其切焉。——扬雄《长杨赋》
(2) 又如:凡目(大纲与细目);凡最(总目;名目);凡要(簿书的纲要);凡号(总括的名称)
(3) 人世间,尘世
仙凡路阻两难留。——司空图《携仙箓》
(4) 又如:尼姑思凡;神仙下凡;凡界(人世间);凡底(人间)
(5) 古国名。姬姓。始封之君为周公之子。在今河南省辉县西南
(6) 凡人,普通人。如:凡情(凡人的情感欲望);凡身(凡人之身);凡胎浊骨(凡人的重浊躯体);凡胎(凡人)
康熙字典
【子集下】【几字部】凡 ·康熙筆画:3 ·部外筆画:1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
考證:〔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謂簿書,挈其最凡也。〕 謹照原文謂字上增書字。挈字改契字。
说文解字
【卷十三】【二部】凡
最括也。从二,二,偶也。从𠄎,𠄎,古文及。浮䒦切〖注〗《説文》今、市从古文及,作乛。文六 重二